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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 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 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 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的相关规定,作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,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本人在认真审阅并全面了解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,现就以下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 一、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;本次标的定价公允,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;本次关联交易的操作程序和审议表决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和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合法有效。 因此,我们同意本次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。 特此说明。 (以下无正文,下接《独立董事意见》之签署页) (本页无正文,为《独立董事意见》之签署页)独立董事签字: 薛 健 孙中亮Copyright 2015-2022 亚洲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22870号-9 联系邮箱:553 138 779@qq.com